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院两次判决,村委明确证明,“退休”合同竟然还能引争执
5000棵玉米即将成熟被砍倒
  • 2011年08月31日 作者:
  • 【PDF版】

    看着被砍倒的还未成熟的玉米,迟明森显得很无奈。 本报记者 张照朋 摄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贺超) 30日,家住东港区涛雒镇的居民迟明森拨打本报热线8308110,反映种植在自家桑园内的5000多棵玉米被人砍倒,而砍玉米的正是桑园的前任承包人梁作玉。

    30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涛雒镇大洼村的迟明森家中。他带着记者来到了位于村西的桑园里,只见在面积大约为八分的地里,玉米全部被人砍断,留下只有高出地面约20厘米长的秸秆,而被砍断的玉米被堆积在一旁的田埂上。玉米地里被重新种上了桑树。

    “砍断玉米的不是别人,就是桑园以前的承包人梁作玉。”迟明森说,这个桑园是同村的梁作玉在2002年转让给他的,因为那时的行情不好,养蚕的农户纷纷转产,梁作玉便将自己的3.3亩桑园转让给了他。当时在主要村干部的见证下,迟明森与梁作玉签订了承包转让合同,合同上面的期限是签订之日起到2006年11月30日。

    迟明森告诉记者,梁作玉在转让时,桑园内还有一些桑树,接手桑园之后,他曾经一次性付给梁作玉1500元,作为养蚕大棚和桑树苗的使用费用,并且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整理和建设,但这笔钱没有找其他人进行证明或者开具有效票据。

    记者了解到,迟明森这次损失的5000多棵玉米,不光是八分地里面种植的,还包括在桑树之间套种的,产量在2700斤上下,按照现在市场价每斤1.2元的价格计算,直接经济损失在3200元以上。由于被砍断的玉米尚未成熟,所以无法食用,只能烂在地里。目前,迟明森已经报警。

    3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另一名当事人梁作玉的家中。他介绍自己由于工作关系,户口并不在村里,自己之前所承包的3.3亩桑园,其实是归属在他的前妻王某名下,但是由于户口本上的户主名字是他,因此在2002年的时候,他才会跟迟明森签订承包转让合同。但是在2004年,梁作玉与王某协议离婚,因此在合同期满以后,王某拥有优先承包权。

    对于桑园中的玉米,梁作玉承认是他跟其他人一起砍断的,因为在转让合同上写着只能种植桑树,可是迟明森却在园内种植玉米,这样做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而且在迟明森承包期间,没有缴纳相应的承包费和特产税,因此并没有发生合同关系。

    据了解,梁作玉曾多次进行过诉讼,后经东港区人民法院和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3.3亩桑园依然归迟明森经营。

    大洼村村支书孙开山介绍,早在2002年,迟明森和梁作玉就已经签订了承包转让合同,并办理了更名手续。而那份转让合同在2006年就已经作废,在村委未收回土地承包使用权的前提下,桑园归迟明森经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挂失公交卡为啥这么难
5000棵玉米即将成熟被砍倒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