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1日讯(记者 杨传忠) 为完善道路班车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省物价局与省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下文,自9月1日起我省实行新的公路客运票价政策。新运价将此前票价上限提高了约2-3元每百公里,部分长途客车票价本周内或将陆续小幅上调。但由于受铁路冲击等因素,大部分客运班车短时间内将维持票价不变。
根据新的运价政策,我省将客车类型分为坐席客车和卧铺客车,其中坐席客车实行5级管理。分别是高三级、高二级、高一级、中级、普通级。运价分别是0.33元/人·公里,0.29元/人·公里,0.27元/人·公里,0.19元/人·公里,0.11元/人·公里。卧铺客车实行3级管理,分别是高级、中级、普通级,运价分别是0.32元/人·公里,0.24元/人·公里,0.18元/人·公里。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调价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运价依然停留在6年前的低油价标准上,这导致不少公路客运班车经营业户运转困难,想提价政策却不允许。参照物价上涨等因素调价后,记者测算发现各等级客车每人次每千米运价平均上涨0.02-0.03元,价格整体涨幅不大。
“这次是提高了票价上限,等于允许你在规定范围内上涨票价,涨不涨完全由企业根据市场自主调节。”省交通运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从高油价及公路客运健康有序发展方面来看,部分线路票价小幅上调已成定局。
记者从我省几大交运集团获悉,具体班线的具体票价将在9月5日前公布实施,但上调线路的比例应该不是很大。还有部分客运企业表示短时间内还不会上调票价,“铁路冲击太厉害了,再提高票价恐怕客源流失会越来越厉害。”
此外,本次调整还取消了原来的节假日可上浮15%的规定,这样客运班车再也不能在春运期间任意浮动价格了。另外,对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起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的客运班车,客运票价将不做调整。
与此次运价调整同时实施的还有“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办法”:以全省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升4.94元为基准,今后油价提高或降低累计达到0.50元/升时,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上调或下调一次,调整标准为0.005元/人·千米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