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将两种制度合并?烟台市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主任李建斌说,主要有四大理由。
一是,户籍改革后,从2004年10月1日起,户口本上的户别栏,统称为“家庭户”,很难区分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
二是,户口转移并不是很难。通过购房、进城务工签订劳动合同达到一定年限等办法,许多农民可以顺利地在城市落户。
三是,不能简单地以居委会和村委会来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的城郊村尽管已改为居委会,但仍有很多人务农,仍然算农民,如黄务等地;有的农村尽管偏远,但当地居民已经全部失地或大部分失地,已经算城镇居民了,比如烟台潮水机场附近。
四是,两种制度模式和政策条款基本一致,分开核算、统计和管理,必要性不大。如果硬要分开,将来政策不一致,不仅增加难度,也会引发矛盾。
本报记者 侯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