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1日讯(通讯员 解伟 张彬 记者 杨霄)枣庄市薛城区两名已受到卫生行政处罚的非法行医者,不听取卫生部门的劝阻,仍然开设“黑诊所”,目前已被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
近日,枣庄市薛城区卫生部门依法查处了两起非法行医案。两名当事人张某、田某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在此之前已分别受到卫生行政处罚,但仍然不知悔改,开设“黑诊所”,从事非法行医活动。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薛城区卫生局以涉嫌非法行医犯罪,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一旦罪名成立,两名非法行医当事人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