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联合会并无权力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向商业演出索票。类似的强捐、索票,如何让社会公众、商业机构真正信服公益旗号、心悦诚服地出让资源?
近日,有媒体报道,内蒙古公益事业联合会发红头文件,向张学友演唱会主办方索取270张免费门票,此事引来众多网友的关注。8月29日,内蒙古公益事业联合会秘书长孙海锋对当地媒体称,该申请是为让残疾人免费看演唱会。内蒙古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官员则称,该联合会给残疾人要票是应该的。
一出手即索要票面价值达20万元的演唱会门票,内蒙古公益事业联合会的胃口不可谓不大。从其居然下发红头文件堂而皇之索票的操作手法上看,想必他们认为,只要打出公益的、残疾人的旗号,就可以政商通吃,获得想要的任何资源。这样“理直气壮”的做法,颇有强行摊派之嫌。
首先,慈善事业的基石是自愿原则,无论是号称代表残疾人的公益事业联合会,还是被索票的张学友演唱会主办方,均是平等的主体,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履行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演出主办方自愿提供一些门票,当然无所谓,但是,联合会并无任何权力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向商业演出索票。至于以所谓的“老领导”等名义向主办方施压,则是不折不扣的权力思维,更令人反感。
其次,即便是以残疾人的名义,也未必就完全正当合理。按照内蒙古公益事业联合会秘书长事后的解释,索要的门票分配原则为70%给残疾人歌迷,30%用于爱心人士。这样一个说法显然问题很大,“残疾人歌迷”是个什么概念?这些票的数目是如何统计出来的?具体将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分配?如何保证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还有,30%的“爱心人士”又将如何界定?是否也包括行文中提到的某些“老领导”?这些问题至少需要一个公开的说法。仅仅是祭出一个“残疾人希望看张学友”的理由,并不充分,甚至很容易被理解为一个幌子。
一些慈善组织“理”既不直,则“气”又如何壮得起来?如果总是出现类似的强捐、索票之举,又如何让社会公众、商业机构真正信服公益旗号、心悦诚服地出让资源?公益慈善事业要想赢得公众支持,需要透明的账目,需要真诚和“透明”的操作手法。
(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