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珊珊
进入9月开学季,来自全国各地的新晋大学生来到青岛后,很多要去刚刚开通的胶州湾隧道和胶州湾大桥体验一番。随着桥隧、快速路三期等12个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相继建成,青岛逐渐形成了全新的大交通格局,改变了“青黄不接”的历史,催生了“半小时”经济圈。
大交通格局渐成形
4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近年来,青岛先后实施了12项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今年6月30日,胶州湾大桥、胶州湾隧道和东西快速路三期实现了正式通车,形成了全新的大交通格局,改变了“青黄不接”的历史,催生了“半小时”经济圈。
这些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市南西部区域、市北中央商务区、四方新都心、李沧中央居住区、崂山中韩商务居住区、黄岛生态智慧城、城阳空港商务区等一批新的现代化区域中心逐步形成,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宜居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城市绿化面积、生态水平、幸福指数大幅提升,城市竞争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万户居民为路搬迁
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建设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与拆迁这一城市建设“金钥匙”所发挥的基础先导作用息息相关。
其中,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北段东起胶州路(市立医院),沿沧口路、冠县路(东侧)至上海路,共涉及居民3000余户。市北段拆迁工作于2009年10月26日正式启动。由于相关工作准备充分,拆迁工作得到了居民的肯定和配合,拆迁当天有1100户居民搬迁腾房,占市北段拆迁居民户数的1/3以上,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就有80%的居民搬迁腾房,到2010年5月份拆迁收尾工作也全部完成。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
据统计,在胶州湾大桥、胶州湾隧道、快速路三期等12个市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过程中,共搬迁居民1.12万户,累计拆迁建筑面积82.85万平方米,为工程顺利建设创造了前提条件,从而使青岛市交通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城市快速交通网得以形成。
补偿政策不断优化
为强化房屋拆迁对城市建设的促进作用,青岛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规范房屋拆迁工作。特别是市民关注的补偿标准不断提高。
2006年实施的《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立了按新建商品房价格实施补偿、增加住房改善面积、对小户型居民实施最低安置面积标准等一系列保护群众利益的制度。今年出台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又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增加了货币补偿奖励、安置房公摊补贴等规定,使青岛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一步提高、群众利益得到进一步强化。
据介绍,青岛实行的按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进行拆迁评估、按最低安置面积标准进行拆迁保障等制度,为拆迁工作的开展夯实了政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