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9月4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何兆清) 文登市毓清华小区的张先生8月28日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当晚,张先生使用电脑时发现,表面有细微划痕,键盘缝隙内有少量灰尘。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测,电脑已使用137小时。面对检测结果,商家才承认卖给张先生的是样机。
8月28号,张先生在某电脑店看中了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交款后销售人员去仓库取货,并当场开箱验货。验货过程中,张先生接到朋友打来的电话,匆匆检查了一下就把电脑带回了家。
当晚,张先生打开笔记本电脑试用,一会就没电了,于是起了疑心。仔细检查后张先生发现,键盘里有少量灰尘,电脑底部还有细微划痕。29日,张先生带着电脑来到购机处,要求退换,没想到,销售人员却以电脑划痕是张先生购买后人为造成的为由,不予退货。
9月1日,文登消协工作人员携带电脑到该品牌电脑客服中心进行鉴定,经过检测,该电脑已经使用137小时。“实际使用日期与销售发票日期不符。”面对消协工作人员手中的鉴定证明,商家才承认卖给张先生的是样机,并当场给张先生更换同型号电脑,赠送了摄像头、耳机以示歉意。
文登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首先要充分了解详情,对已拆封的产品,要仔细观察机器标签、底座等易磨损部位,辨别是否是样机,必要时可在购买票据上做出约定,以防商家以样机充当新机销售而拒绝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