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4日讯(记者 李泳君)2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2011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进入面试人员需要在9月5至6日提交报名材料,9月10日领取面试通知书。
据了解,确定面试人员是依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按报考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另外,根据《简章》要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此次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9月5日至6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2:00到5:00,向招聘工作人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并同时提交两份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于9月10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2:00到5: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交通局209#)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鲁价发[2004]56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70元。联系电话:866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