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8日讯(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谢良德) 5日,消费者何先生来到德城区工商局投诉称,自己在湖滨路上一家手机商城花1850元购买了一部品牌手机,但用了三天就无法开机。
何先生是8月初购买的这部手机,发生故障后何先生要求退款。可工作人员表示,手机不能退,可以返厂换新,何先生将手机交给了工作人员。可一晃二十多天过去了,商家没有任何回复。“其间我给他们多次打过电话,但解释是手机已发往厂家,再等几天。”何先生说,刚刚买了三天的手机就无法使用,已对这个品牌失去信心,坚决要求退货。
德城区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执法人员进行了调解处理。最后,商家同意将购机款1850元退还给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