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9月13日讯(记者 杨璐通讯员 张琳)为促进社区服务社会化,支持并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泰山区对社区社会组织采取登记和备案双轨制的管理模式,社区社会团体组织可以直接向区民政局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注册资金由不低于30000元降低至不低于1000元。
13日,记者从泰山区民政局获悉,泰山区根据《泰安市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精神要求,进一步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的门槛,要求社区社会团体的个人或单位会员由30名降低至15名,注册资金由不低于30000元降低至不低于1000元。另一方面,启动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社区社会组织只需符合以下条件就可进行备案,包括:有规范名称、有规范的章程、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其中社会团体须有10名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会员)。
经了解,这一举措将把更多不符合登记的草根组织纳入管理范围。为使这项工作有序进行,泰山区还举办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培训会,社区支部书记、具体负责人员参加了培训,直观地从社会组织的定义、职责、内容、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解。
目前,泰山区已登记备案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410个,组织人数8100人。其主要类型有5类:居民文体活动类120个、社区公益类96个、社区慈善类75个、社区服务类67个、社区参与类52个,这些社会组织的出现,基本上满足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