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13日讯 (通讯员 解伟单新伟 记者 杨霄)群众多次举报,受到卫生局两次行政处罚,家住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未取得行医资格的张某屡教不改,仍隐蔽从事非法行医,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薛城区卫生部门又接到群众举报,未取得行医资格的张某仍在隐蔽从事非法行医活动。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枣庄市薛城区卫生部门依法将张某移交到公安部门处理。经公安机关审理,认定张某非法行医的行为属实,随后将其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由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