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3日讯(记者 王海龙) 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世界儒学大会”,圆满完成了“第二届孔子文化奖”评、颁奖工作………近日,记者登录孔子研究院的网站,发现新增加了《孔子研究院登记管理信息公开》。记者从济宁市事业单位管理局了解到,和孔子研究院一样,济宁市400余家事业单位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信息公开。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重大信息,如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规定,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办事程序,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等,应当及时、准确予以公开。
据介绍,已依法登记为事业法人的事业单位,应于10月20日前予以公开。此后依法登记为事业法人的,应当自设立登记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年度检验检查的信息,事业单位应在每年的4月20日前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不按规定履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负责该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同级或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