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15日讯 (实习生 马迪 记者 徐萌)为还债,男子在半个月时间内,便入室盗窃作案3起。在一次盗窃后,其利用所偷的笔记本冒充受害者,想要骗取受害者朋友的钱财,被当场识破。
9月12日,市中公安分局永安乡派出所接到市民张某报警,称其位于永安乡官庄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首饰若干、茶叶、玉器和现金2000元钱被盗,总价值达1万余元。
接案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查走访掌握了嫌疑人一些基本的信息资料。9月13日下午,张某与其朋友王某一起在市中区某网吧上网,王某刚刚登陆了自己的QQ,便发现张某的头像在闪动。两人连忙点开对话框,只见上面显示了一条信息:“你在吗?我哥哥发生车祸,腿骨折了,你能借我10000块钱吗?”张某遂查看其所在的IP地址,竟是自己的无线上网卡。于是,张某便想,一定是小偷在用自己被盗的电脑和无线网卡登陆了自己的QQ,想要诈骗王某。
张某迅速与警方商议后,便以王某的口吻对嫌疑人说:“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先借给你5000块钱。”很快,张某与嫌疑人达成协议,并约定于当晚10点钟,在青檀路和文化路交界处的中国银行门口见面。
事后,张某迅速来到派出所,并决定和民警一起,到中国银行附近进行守候,等待嫌疑人出现。夜晚10时许,一名骑着电动车、行迹可疑的男子进入了守候者的视线。在经过一系列的信息比对后,警方迅速出击,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季某,今年22岁,家住市中区西王庄乡。不久前,季某以担保人的名义帮朋友向别人借了3万元钱,并打了欠条。没想到,季某的朋友竟然携款失踪。到了还款期,债主联系不到季某的朋友,便多次上门找到他,要求偿还债务。无奈之下,季某想不出别的办法,便走上了这条不法路。
据永安乡派出所苗新平副所长介绍,自9月初以来,季某在永安乡官庄及周边地区,就入室盗窃作案3起,其中盗窃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及日常用品一大宗,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季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