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5日讯(通讯员 马霞 宋星刚 记者 嵇磊) 为了“挣”钱供平时挥霍,17岁的代某两个月内疯狂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14日,东营公安分局将代某抓获。
2011年7月10日晚9时许,东营某化工厂的工人正在上班,代某潜入到一女生宿舍将桌上一钱包窃走,钱包内有现金275元。受害人发现钱包丢失后立即报了警。不久,该化工厂的某宿舍内又丢失一台笔记本和一部手机。
东营公安分局龙居派出所联合刑警直属队展开调查,民警走访中得知,两次案发时,均有一名中学生模样的少年出现在附近。根据这条信息,民警于9月14日,在东营区某村将犯罪嫌疑人代某(男,17岁,博兴县人)抓获。
经查,代某平时好吃懒做,为了满足自己平时的挥霍,便打起了盗窃的主意,2个月内疯狂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