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15日讯(记者 董梦婕) 15日,记者从菏泽商务局了解到,菏泽市正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督促重点发卡企业,尽快落实购卡实名制、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制度。
此次专项检查中,检查内容为各县区发卡企业对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制度的落实情况及重点发卡企业的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受理等方面情况。
专项检查从9月上旬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其中,9月11-30日为发卡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0月1-20日为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检查阶段。
本次检查重点对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同一品牌连锁企业等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发卡企业。
检查中要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制定拟检查的重点发卡企业目录,重点发卡企业目录内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在检查前,发卡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检查中,对于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发卡行为,发卡企业应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
此次检查中,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发卡企业,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将进行约谈,督促其尽快完善制度;对不配合检查工作或拒不执行相关制度的违规发卡企业,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列入黑名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发卡企业,将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