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寇润涛) “两天打了1000多块钱,对方又让我再打钱给他,明显这是在骗我……”市民刘先生轻信了贷款小广告,先后损失了1147元。
9月16日上午,家住天桥区北园大街附近的市民刘先生赶到银行,向一个账户里汇了300元钱。然后,他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告知对方“公证费已经汇过去了”,要求对方能尽快贷给他钱。但是,没想到,对方让他再汇1500元“利息费”。
“先后汇了1000多块钱,还不提贷款的事,难道我被骗了?”刘先生并没有急于再去银行汇钱,而是回想此次贷款的先后经过。他告诉记者,近期因为急着买房子交钱,而家里的资金周转不开,他就想着通过民间借贷救急。
9月15日,刘先生无意间看到了一条贷款的小广告,称可以无抵押贷款。于是,他便按照广告商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电话接通后,对方称可以满足刘先生的贷款要求,但提出让刘先生先汇350元作为放款的“过户费”及497元的“公证费”。因为急着用钱,刘先生赶紧按对方的要求,将钱汇入了对方的账号。
本以为可以拿到贷款了,没想到,16日上午对方打来电话,再次要求刘先生汇300元作为“公证费”。刘先生说:“当时已经打这么多钱了,也没有多考虑,便又给对方汇了300元。”直到当天下午,刘先生再次接到对方索要“利息费”的电话,他才感到不对劲,赶紧拨打110报警。
记者按照刘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对方一直处于无法接听状态。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济南街头时常可以见到一些贴在公交站点或路边灯箱上的贷款小广告。
16日下午,在泉城路东段一处工地旁,一张贴在工地围栏上的贷款小广告引起了环卫工人的注意。“怎么又贴上了?最近路边经常有一些这样的野广告出现,可不能信……”说着,环卫工人将这张贷款小广告撕掉,扔进了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