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被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借壳”潜伏,对于这一局面,国管局去年下发撤销令时,已有预判。去年2月4日,国管局副局长尚晓汀做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曾论述,如何防范撤销的办事机构名亡实存、死而不僵,或换一种名称变相存在。
他提出,“将采取措施防止这个问题的发生,要加强经费和编制管理,地方财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核拨经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审批编制。”
此外,完善体制机制。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政务公开制度的全面建立等,地方“跑部”的空间必将逐步缩减。“对违反规定,包括改头换面,以各种形式隐性存在的办事机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这些举措,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从财政、编制着手治理,同样难以找到发力点,“因为养一个县级驻京办成本并不高,绝大多数县级驻京办年均投入只需几万元钱,且只占用三五人编制”。
“裁撤驻京办‘名亡实存’,这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去年驻京办集体离京时,就能预见现在的局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因为地方政府的诉求没变,行政审批制度复杂且不透明,驻京办有‘拿项目’、招商引资的功能,同时还有接访维稳的任务”。
他表示,地方政府违规私设驻京办,根源虽在于行政审批制度以及接访劝返机制,但未能令行禁止,“关键问题还是惩戒不到位,违规成本低。治理驻京办,财政管制、编制管制都不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因为地方政府总有办法‘变’出钱和人,在北京开个公司、开个宾馆,问题就都解决了。私设驻京办一旦被查实,县委书记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如果这一点能明确,相信现在回来的驻京办,还会退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