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倩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路口睡着,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207毫克/100毫升。就在民警欲对其进行处理时,醉酒驾驶嫌疑人突然翻供,不承认是自己驾车,并找来朋友顶罪。最终,在证据面前,驾驶人承认其醉酒驾驶的事实。
轿车停路口,司机睡着了
事情还得从2011年8月25日说起。当天清晨5时37分左右,市中交警大队“全时流动警务巡逻组”民警沿英雄山路巡逻至万寿路口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英雄山路与万寿路交叉路口,司机和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都睡着了。经检查,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民警遂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盘查,并对执法过程全程录像取证。
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李某呼气测试值为205毫克/百毫升,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遂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市中交警大队进行抽血检验,并对李某及同车人辛某进行讯问。
经讯问,李某承认了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辛某的证言也证实了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民警将李某的血样送济南市交通物证鉴证所鉴定。
经鉴定,李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7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市中大队遂立即展开立案侦查。
醉酒司机突然翻供,称是朋友开车
8月30日,市中区交警大队再次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接受讯问。李某到案后,却对8月25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称案发当日是其朋友郑某驾驶车辆。同时,李某对济南市物证鉴定所的血液鉴定结果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济南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中心对其静脉血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结果为200毫克/100毫升,仍属醉酒驾驶。
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案情,取得充分证据,市中区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兵分三路对此案展开周密侦查,搜集犯罪证据,进一步认定了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全部事实。
嫌疑人拒不认账,多部门联合办案
9月2日,民警第三次传唤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李某承认了其当晚饮酒的事实,但仍拒不承认其醉酒驾车的犯罪行为,始终声称案发当日是由郑某驾车。专案组遂依法对郑某进行讯问,郑某承认他当日代李某驾车,其描述的经过和细节与李某所述完全吻合。
为尽快侦破此案,市中区交警大队决定在固定好李某所有犯罪证据的同时,首先从证人辛某和郑某身上打开突破口。
9月19日,民警第四次传唤犯罪嫌疑人李某,告知其血液重新鉴定值,李某仍只承认其当晚饮酒,但没驾驶机动车,并称鉴定结果没有任何意义。
9月21日,民警第五次传唤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接受讯问,并将案发现场民警执法录像、其轿车行驶路线、住所视频、图片提供给李某查看。李某仍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
针对李某一系列抵抗行为,专案组研究决定将该案报请市中分局法制处、市中检察院,进行多部门联合办案。
证据充分,嫌疑人终低头
经过多部门办案人员联合对案卷、证据反复审核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犯罪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同时,民警对此案证人辛某进行第二次讯问。
辛某证实了案发当晚李某饮酒的事实,但称他饮酒过多,当时的具体情况已记不清楚,对于李某当晚是否驾驶机动车无法作证。而此时办案民警已充分了解辛某与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关系,对其进行教育。最终,辛某再次指证了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并同意劝说李某认罪。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最终低头认罪,对他8月25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在办理取保候审,等待进一步处理,同时,该案另外一名涉嫌提供虚假证言的嫌疑人郑某,由市中公安分局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