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6日讯 (记者 王逸群 邵琳)最高1.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贵不贵?一楼到底该不该交电梯使用费?怎样才能让业主感到物业费交得值……26日,在临沂市物价局召开的《临沂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下简称《办法》)论证会上,包括物业公司代表、业主代表以及政府职能部门的36名参会代表,就这些物业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积极讨论。
“制定符合目前临沂情况的新物业收费管理标准是非常必要的。”这是所有参会人员的共同心声。据悉,目前临沂市物业管理沿用的是2005年制定的《临沂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开始增多,因此临沂市物价局拟定新的《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然而,围绕着制定新的物业收费标准,参会的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代表表达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物业方认为,调整后的物业收费基准价较2005年有所提高,但与现在昂贵的人工成本支出相比仍然偏低;而业主代表则一致认为,任何一种定价机制都必须与当地的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相适应,不应当盲目提高物业收费标准。双方辩论的焦点集中在物业收费等级划分、小区内停车收费、电梯管理费以及闲置房管理费的收取等方面。
临沂市物价局局长赵志德表示,论证会的召开主要是听取参会人员意见,下一步临沂市物价局将对各方意见进行研究,并将采纳的意见在物价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此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再正式出台。他还表示,新的《办法》出台后,物价局将对全市物业公司进行集中检查,督促物业公司依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