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郓城9月26日讯(记者 景佳 通讯员 郎孝文) 21日,郓城县90后男青年张某等3人抢劫在校3名初中学生。他们尽管仅得手十元,仍将面临三年以上刑期。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某是郓城县郭屯镇人。9月21日18时30分许,他和内弟及内弟同村好友曹某3人谈天说地,颇为投机。19时20分,张某称要到郭屯镇中学找人,提议他们结伴同去。3人行至途中,张某与他们商量,不如向初中学生要点钱花,买些酒菜,晚上改善生活。3人一拍即合。
当晚19时50分许,张某和内弟停留在教室外,曹某走进教室,卡住一名学生的脖子,令其拿出十元钱。该名学生声称没钱,并要告诉老师。曹某担心事情败露,立即放手走出教室。张某内弟知晓情况后,心有怒火,与曹某走进教室将该名学生的课桌踹翻。事后,3人担心学生将此事告诉老师,唯恐招来麻烦,遂躲进了厕所。
张某心有不甘,看到如厕的学生付某和任某,掏出一把约二十公分的匕首。让他们每人拿出十元钱。付某声称自己身上的十元钱是刚借来买药的,不能给张某。张某闪动匕首,在付某手的包扎处来回晃动。受到恐吓的付某心生胆怯,给了张某十元钱。张某又来到任某面前,翻了翻他的口袋,得知他真的没钱后,3人扬长而去。
付某和任某将此事告诉了老师。老师随即报警。郭屯派出所和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学校,调取学校的监控录像,后通过走访掌握了3人的行踪。22日中午,民警通过蹲点守候,将3人依法抓获。归案后,张某懊悔不已,他交代称,根本没想到十元钱能招来如此祸端,并连累了内弟和朋友。
据办理此案的刑警大队民警介绍,张某等3人以涉嫌触犯抢劫罪,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张某等3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期。目前,3人均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