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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企业获准使用崂山绿茶地理标志
  • 2011年09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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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9日讯(通讯员 孙景军 记者 王笑) 29日上午,崂山区举行区内茶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单位”授牌仪式,崂山区云雾茶场、青岛涵雪饮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获崂山绿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10月1日,崂山绿茶将推广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崂山绿茶”国家标准。为培育和扶持保护“崂山绿茶”品牌,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崂山区质监、农林等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地理保护产品———崂山绿茶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规定》等进行讲解讨论和集中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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