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29日讯(通讯员 龙丹 记者 李泳君)近日,山亭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山亭区金色年华娱乐城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存在消防火灾隐患。按照相关规定,山亭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3万元的处罚。
9月28日,山亭消防大队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KTV未停止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强制执行,实施查封。
查封过程中,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向被查封单位负责人阐明擅自撕毁封条和使用查封场所的法律后果,以及解除临时查封的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