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孙小俊 记者 李大鹏) 原先的生意伙伴,12年后再相见却是一墙之隔。海阳市孙某和王某本是同甘共苦的生意伙伴,后因双方产生矛盾,孙某骗取王某63000元后潜逃,12年后孙某投案自首。
孙某原是海阳市某化肥厂职工,和王某曾于1998年合伙做生意,后来两人发生矛盾,孙某这时已经产生了报复王某的想法。1999年11月份,孙某谎称自己可以到某化肥厂购买便宜化肥给王某,王某和朋友张某信以为真。同年11月16日上午,王某在张某家里给了孙某63000元钱,让孙某代其购买便宜化肥。孙某拿到钱后称要到厂子里打单据,让王某和张某在家等着,结果孙某拿着钱趁机逃跑了,王某意识到上当后报了警。
孙某携带骗到的63000元钱,转道到青岛等地,最后潜逃到了云南某地,隐姓埋名定居下来。由于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通缉犯,他始终生活在惊恐之中,整天提心吊胆怕被抓获,诈骗的钱财很快挥霍一空,孙某很快穷困潦倒,苦捱了12年后,2011年4月,孙某到海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2011年6月孙某被海阳市检察院指控犯诈骗罪,依法向海阳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海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