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9日热线消息 (记者 胡跃东)29日,市民杜元久打开一箱“六个核桃”饮用,却感觉味道和以前喝的“六个核桃”不一样。原来,包装上印的“六”不是六,而是“大”。
杜先生说,中秋节时朋友送了他一箱核桃乳,他一直以为是“六个核桃”。“我今天开箱喝了一瓶,觉得味道和以前喝过的不一样。”后来拿起包装重新看了一下,发现这个“六个核桃”的“六”看起来有些像“大”。
记者在杜先生家见到了这箱核桃乳。从外包装上看,它和市场上销售的“六个核桃”非常相似,但是这个“六”字看上去确实有些像“大”字。
杜先生说,他把饮料倒出来,发现核桃汁像清水一样。“后来我还专门给厂家打电话,问核桃乳的味道怎么有些怪,厂家说是灌装不均匀造成的。”杜先生说,他感到厂家对这个问题的解释非常牵强。
记者注意到,这箱核桃乳是枣庄市一家食品厂生产的,根据包装上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生产厂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企业生产的是“大个核桃”,并不是“六个核桃”。
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的彭海律师,他告诉记者,这箱核桃乳生产厂家的做法涉嫌不正当竞争,以及对其他厂家的商标标示和外包装的侵权。
枣庄这家生产企业核桃乳的包装,和真正“六个核桃”外包装的颜色和字体极为相似,很有可能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在合同法上是重大误解行为,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无条件退货。此外,消费者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对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