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推行,对解决临沂老区人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意义尤为重大。作为一项得民心、暖民心、稳民心、安民心的惠民工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维护了做人的体面和尊严。截至目前,全市147万名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8月16日,在临沂市城乡居民保险全覆盖发放仪式上,66岁的莒南县大店镇居民韦世庭老人,领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激动地说:“政府给咱发了养老金,俺再不用向儿女要零花钱了,以后养老有依靠了,这样的好事以前真是想都不敢想!”
2009年9月,平邑县被列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当年12月23日,山东省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启动仪式,在平邑县柏林社区举行。2010年,沂水县被列入国家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费县被列入山东省第一批省级新农保试点县。临沂经济开发区自筹资金,按照国家试点模式,自主开展了试点。今年7月中旬,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批准,临沂所有县区全部纳入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从7月1日起,全市147万名6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心在基层。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更快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临沂人社部门在机构名称、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场所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另外,为方便农民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加强了金融服务网点建设,使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在居住地半径1.5公里内就能到网点领取养老金。
记者 韩纪功 通讯员 杨青 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