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郭佳) 29日,记者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全失地村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得到提高,60岁以上符合条件老人的养老金,最高可达每人每月580元。
据了解,随着农村城市化、农民失地化、村民市民化进程的加快,开发区在完全失地且经批准以政府主导实施旧村改造并完全拆迁的村居,集体补助标准由原来执行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区财政补贴由原来执行的每人每月平均6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205元。符合条件的村居民年满80、90、100周岁后财政补贴标准每月分别再提高50、100、150元。60岁以上符合条件老人的养老金也得到大幅提高,由原来平均每人每月196元提高到最低每人每月350元,最高可达到580元。
完全失地村居养老保险试点办法中,完全失地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仅得到大幅提高,同时还规定,建立完全失地村居民养老保险增长体制,根据该区经济发展状况,适时上调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标准,确保完全失地村居民养老保险水平不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