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出走的企业主,温州市表示,敦促其尽快返回,组织处置;对继续回避的,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强势介入,严查快办;对恶意欠薪,搞“假倒闭”、“假出走”、“假破产”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企业主管部门、银行业机构和公安机关要相互配合,必要时控制相关人员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