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1日讯 (记者 王逸群)在今冬市区的供暖季中,临沂将采用两种方式收费,包括按面积收费和热计量收费。其中,热费由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构成。
据了解,对于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并具备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小区,将按热计量收费。供热计量价格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按总热价(面积热价)的30%计算。计算公式为: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为测算依据。基本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7.5元/平方米×供热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居民用热计量热价=0.165元/千瓦时(45.83元/吉焦)。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6元为测算依据。基本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10.8元/平方米×供热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非居民计量热价=0.23元/千瓦时(63.89元/吉焦)。
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用户在供热开始前,按现行面积计费额预交热费,供热结束后按热计量收费办法结算热费。居民用户实行“多退少不补”,即按热计量计费额高于按面积计费额的,不补交热费,低于按面积计费额的,供热单位向用户退还两者差额。
同时,在按面积收费的方式中,居民供暖价格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25元;非居民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则为36元。市民可通过供热公司委托物业部门进行代收或直接交到供热公司的客服部门两种方式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