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孟敏 尹明亮) “婚姻登记程序出现瑕疵,能否主张撤销婚姻?”“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0月16日(本周日)下午两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婚姻法》解释(三)主要起草者吴晓芳将走进本报社区大讲堂,在珍珠泉礼堂为市民专业解读《婚姻法》新解。
现实生活中,常有市民以结婚登记程序中存在瑕疵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能否通过人民法院宣告无效?这些困惑和问题在周日的社区大讲堂上将得到一一解答。
本期《婚姻法》新解第一届大型公益讲座由民进山东省委、山东省妇联、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律师协会和本报共同主办,山东国耀律师事务所承办,主讲人吴晓芳博士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参与编写了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理解与使用,是本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主要起草者。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婚姻法》解释(三)的专业知识,就赶紧报名参加周日的社区大讲堂吧。本期社区大讲堂将于10月16日(周日)下午2时,在济南泉城路院前街1号珍珠泉礼堂(省人大院内)举行。届时,市民可乘101路、3路、K50路、K54路(芙蓉街站)抵达现场免费领取人场券人场。
本报为您备下了150张人场券,欢迎拨打本报热线96706报名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