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喻雯 见习记者 张頔)“我们七口人住在一套房子里,就只能作为一个家庭申请公租房吗?”12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几个小家庭挤在一套房子”中居住的人群存在一个疑问:这种情况只能申请一套公租房吗?对此,济南市房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是否具有婚姻关系是认定家庭的标准,只要是已婚夫妻,符合相关条件,都能单独以一个家庭来申报预登记。
12日上午,家住文化东路的廖女士告诉记者,她现在和六位亲属住在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里。廖女士一家三口、大哥一家三口和老母亲组成了这个七口之家,房产在母亲名下。“现在孩子都大了,这样挤着住实在不方便。如果我去申报预登记,家庭成员是七个人还是三个人?”
廖女士很疑惑,她想以她的名义去申请,由于没有工作单位,按照规定,她得去街道办事处领表登记。“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七口人都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廖女士说,这样一来,他们七口人算是一个有房家庭吗?如果是这样,他们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十多平米,超出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的规定,这样就不符合登记标准了吗?
廖女士的情况并非个例,和她一同来咨询的许玉梅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许玉梅和老伴都已退休,与儿子一家三口住在一套房子里,户口簿上登记了五口人。“我儿子如果去申报预登记,家庭成员是五口人还是三口人?”
对此,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家庭的判断并不是以户口本为标准的。已婚夫妻两人带着一个未婚子女,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一个核心家庭。即便没有孩子,只要是夫妻就可以认定为一个家庭。所以像廖女士这种情况,她只要符合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相关要求,是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家庭来申报的。同理,如果她的大哥也满足相关条件,也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家庭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