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张训诚 徐飞) 临邑县消费者王先生,在临邑县一商场购买的“鸭绒”羽绒服填充物回家后变成了丝棉。
国庆期间,王先生看到在临邑县一商场低价促销羽绒服,便花700元买了一件标称“鸭绒”的羽绒服。本以为捡了个便宜,回家试穿时,见袖口有开缝的地方,王先生看到羽绒服的填充物竟然是丝棉,根本不是所谓的“鸭绒”。
王先生要求退货、赔偿,商场以只能换不能退为由拒绝退货,更不赔偿。王先生投诉到消协:“当时买的时候看见是半价销售,哪里知道表里不一啊!”
消协工作人员查看了王先生衣服上的产品标牌,上面有“填充物:鸭绒”字样,经检查羽绒服填充的确实是丝棉。
工作人员认为该商场提供的产品标志和真实情况不一致,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了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双倍赔偿。经调解,最终该商场按羽绒服价格的两倍赔偿王先生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