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李宝然 通讯员 刘元元 焦婷) 本报4月14日C05版以《一女摊贩40米高楼跳下身亡》为题报道了市场经营水果生意的张某因与当地市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一气之下跑到附近六层楼楼顶跳楼自杀身亡。经过人民调解员调处,张某家属近日获赔安抚补助金12万元。
张某是日照市东港区某居委居民,在其居委市场经营水果生意,因生意冷清,张某多次向居委市场管理人员要求调换摊位。今年4月13日张某因为调换摊位之事与市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一气之下,跑到附近某建设工地的楼顶跳楼自杀身亡。
今年8月,死者张某的丈夫吕某向东港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居民委员会赔偿30万元。
面对失去亲人的悲痛,吕某情绪极不稳定,多次到居委“讨说法”。立案法官意识到案件的重要性,委托“诉前调解室”先行调解,人民调解员老万(化名)承接了本案。
调解员接手这起案件之后,分析案情,实地调查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在约见原告吕某时,老万问吕某是否有证据证明妻子的死亡与市场管理人员有关,吕某表示连个证人也提供不了。于是,老万先后几次到张某生前卖水果的市场和案发场地,向群众了解案情,调查事实真相。
多方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已经掌握基本案情。起初几次找吕某调解时,吕某痛失妻子,要求赔偿30万元且情绪激动,表示“也不想活了”。调解员见此状况,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将自己的实地调查结果告知吕某,让其理性对待妻子死亡一事。
经调解,赔偿数额从最初的6万元逐渐上升到10万元,直到以12万元达成协议,中间的调解工作经历了各方当事人的多次反复。尤其是吕某的工作,调解员费心思掌握案件平衡。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居民委员会同意一次性支付吕某等人安抚补助金12万元,并将12万元现金当场交付到吕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