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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截止期,大学生仍可报到
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便可办理报到手续
  • 2011年10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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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2日讯(通讯员 王琳 高振 张韶 记者 李大鹏) 10月15日是2011届应届毕业大学生报到证上的截止期限,眼看马上到期,前往芝罘区人社局询问相关事项的大学生比以往明显增多。12日,记者从芝罘区人社局了解到,10月15日并不是终止时间,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便可办理报到手续。

    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芝罘区人社局促进就业科科长王琳,就毕业生报到的常见问题作了解释。

    王琳告诉记者。“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就让人晕头转向,大概分四种情况” 

    离校未就业的芝罘区生源毕业生,《报到证》左上角一般为“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可直接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芝罘区华茂街30号院内北楼4楼5号窗口)报到。报到时,需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升学时未迁移户口的可带家庭户口簿。 

    还有一种情况,离校前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左上角一般为用人单位名称。毕业生与芝罘区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后,可持《报到证》与就业协议书直接到芝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已就业外地生源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集体户口簿,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芝罘区华茂街30号院内北楼4楼5号窗口)开具《落户介绍信》,再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未就业及已就业芝罘区生源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芝罘区华茂街30号院内北楼4楼5号窗口)开具《落户介绍信》,持以上材料到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另外,对于大学毕业生报到、落户等还有问题的市民,可以拨打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电话0535-6235243咨询,电话里询问不清的可以亲自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在地: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院内北楼四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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