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德城区的尚先生致电本报热线2600000,说自己想在过年的时候经营些烟花爆竹,询问是否需要许可证等证件,该如何办理?
德州市安监局工作人员回复,烟花爆竹零售分为常年零售和临时零售两种,有效期也不一样。德州市安监局根据国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并结合德州实际情况制定了两种形式:一种是常年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期限不超过一年。还有一种是临时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期限不超过2个月(自发证之日起至次年正月十六止)。市民如有需要可到安监局咨询办理。 本报记者 曹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