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定陶10月13日讯(记者 李凤仪) 13日,记者从菏泽市政府法制办获悉,9月中旬以来,定陶县组织开展了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范围为2002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凡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不一致的,一律进行清理。
定陶县政府组成清理工作小组,截止目前,各部门各单位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10件以定陶县政府和定陶县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被废止,此举,在助推定陶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的同时,也维护了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