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鄄城10月13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张翠华 刘春霞) 秋收秋种期间,成品油的质量成为农民关心的问题。近日,经菏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发现3家加油站的成品油不合格,硫含量超标近4倍,总货值达34070元。工商部门依法对其罚款21000元。
近日,鄄城县工商局依法对全县范围内的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检。最终,菏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此次抽检的8个样品中,有3个样品不合格,均属于硫含量超标,超标值接近4倍。
据了解,硫含量是指油品中的硫及其衍生物中的硫含量,是汽油、柴油的重要指标之一,硫含量过大,可造成设备腐蚀,燃烧时生成的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会腐蚀汽缸和排气管,与润滑油接触后还会加速其老化变质,同时会严重污染大气,造成酸雨,危害人和生物体的健康,破坏建筑物的外表等。
鄄城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三名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成品油属违法行为。
目前,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三家加油站停止销售问题成品油,并分别对他们做出了没收非法所得和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法对其罚款2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