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通讯员 贵和 永亮 金川 记者 张帆 韩纪功)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部分征兵体检项目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规定从今冬征兵起施行。
征兵体检标准调整为,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的为合格,身高标准调整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标准调整为160厘米以上;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为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为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为合格。对普通高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