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13日讯(记者 冯砚农) 外地来威海工作的苑先生一年前在羊亭镇富华苑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眼见约定交房日期一天一天过去,开放商却迟迟不肯交房。苑先生和其他房主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交房。对方却表示“房子还没通过验收,不过想住也可以,先交6000元押金。”面对高额的押金和没有验收的房屋,苑先生一时犯了难。没验收的房子能住吗?押金到底该不该交?
2010年10月,苑先生在羊亭镇富华苑小区购买了一套67㎡的住宅,总价23万,由于手头钱不宽裕,还向银行贷款。预售房合同约定2011年6月30交房。眼见着约定交房日期一天天过去,新房钥匙却迟迟没有到手。“先说7份交房,又说8月份交房。现在10月份也到了,还是没交房。”10日,沉不住气的苑先生和其他房主相约再次找到开发商追问交房日期时,开发商却表示,“房子还没通过验收,不过想住也可以,先交押金。”
苑先生说,押金要收6000元,其中包括水、电押金和装修押金各2000元。并且开发商还声明,由于房屋没有验收,因此水费、电费要执行工业费用。一边是急于搬家,另一边是高额押金和没有验收的房子,手头并不宽裕的苑先生有些为难。
威海供电公司杨主任表示,在没有验收之前开发商的电力设备属于私有,因此居民用按照工业用电收取是开发商的个人行为,与供电公司无关,所收取的费用也是装进开发商的腰包。“这其中存在电费电价不受控制的隐患。”水费方面,威海水务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张经理也表示,房屋不验收用水也不能在水务集团办理业务。
随后,记者拨打了威海市城建12319服务热线,该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条款在房屋预售合同里都有明确规定”,按照规定房屋没有经过单体验收是不能交付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