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13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崔鹏涛) 提起国庆期间的跟团旅游经历,文登市口管委驻地孙先生就一肚子火,原本想尽孝心安排父母出去旅游,结果却让两位老人受了不少罪。“承诺三星级住宿,到了之后才发现住的是招待所。”孙先生找到旅行社要求给个说法时,对方却表示,“招待所门口的牌子上就是三颗星”。
国庆节期间,孙先生想尽尽孝心,于是帮父母选择了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了该社组织的青岛、崂山、黄岛两日游。签订合同时,旅行社承诺晚上入住青岛市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可没想到,旅游第一天晚上导游竟然安排两位老人住在了青岛郊区一家招待所。“房间里充斥着霉味,被套是破的,床单上还有烟头烫的洞。我爸妈一晚上都没睡着。”孙先生气愤地说。
“早知道这样,说什么也不去旅游啊!”回到家中后两位老人将遭遇告诉了孙先生。本来想让二老好好散散心,没想到令父母生了一肚子气。10月8日,气不过的孙先生找到旅行社负责人讨说法。没想到旅行社负责人竟然态度极其冷淡,说这种事他们也管不了,还狡辩称“招待所挂的牌上就是标了3颗星”。无奈之下,孙先生来到了文登市消协埠口分会,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埠口消协工作人员受理纠纷后,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旅游合同,马上电话联系了该旅行社,了解相关情况后,要求旅行社将所租宾馆的资质和相关合同送到埠口消协。旅行社负责人马上对此表示抱歉,并解释十一黄金周旅游的人非常多,超出了旅行社的计划,因此造成了一部分消费者住进了另订的旅馆,孙先生父母所住招待所确实没有达到3星级标准,并表示愿意对孙先生进行赔偿。最终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旅行社同意赔偿200元损失费并再次表达了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