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13日讯(记者 焦守广)13日,本报C05版刊发《2.7万打给私人账户没收到货》。聊城宝发物资有限公司经理韩同宝联系到本报,称公司经相关部门批准,对外一直使用公司账户,对方打款的私人账户与他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13日下午3点,韩同宝带着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公司相关证件来到报社,向记者说明当天报道的《2.7万打给私人账户没收到货》一事。韩同宝说,这事确实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一直使用的是公司账户,账户是以单位名义,凭在税务、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去银行办出来的,不可能乱用,绝对没有私人账户。
“今年8月25日刚从工商局办下执照,公司刚起步,怎么会做这种有损信誉的事。”据韩同宝讲,当时上海买家小陈电话表示要一种钢管,正好他们这有。商量好后他们把合同单传了过去,合同单上标明了钢材价格和公司账户。对方一直没说签,也没说不签。韩同宝以为嫌贵不要货了,就没当回事。
“过了没几天,买家给我打电话催着发货,说钱已经打过来了。于是我让会计查账,上面显示并没有货款打入。”韩经理说,没钱怎么发货,他向买家小陈解释公司账户到账有可能延时,让他等等。“他一听我让他等,就生气了,还说一些很难听的话。”
“我们干钢材生意的,网上都有联系方式和公司名,平时也经常收到欺诈短信,一般都不会太在意。交易时一定得多加注意,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韩同宝告诉记者,像买家小陈这样的情况,他们遇到过,他也很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