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胶东在线: 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有不少,其中因物业费起的纠纷更不在少数,到底是物业费太贵服务差使业主不愿交,还是业主不交物业费逼迫物业降低服务?跟帖:@网友[ID7431]:
物业费仅仅是物业和业主矛盾的一个方面。很多小区的物业费实际上并不高,但是和配备设施以及管理水平相比就显得高了。@网友[ID7444]:
很多物业收费很及时,但出现问题就推脱责任。问题解决不了,业主也没时间费口舌,通过法律渠道,又不值得。@我有话说
2004年烟台颁布了《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是有了,但执行力和监管,是不是应该跟上呢。 @网友[ID7484]:
与其讨论物业服务和物业费是否合理的问题,还不如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利设立业主委员会。目前烟台各新建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很少。另外如果物业公司没有管理资金,怎么给业主提供好的服务。@网友[ID7548]:
小区服务等级由哪个部门审定,到底什么小区为普通住宅,什么是高级住宅。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烟台新的物业管理办法,规范物业管理混乱的局面,2004年的烟台物业管理办法太老了。@网友[ID7485]:
作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一方,应当增强服务意识,法规行规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支账目公开。当然业主也不能太离谱,和物业之间互信互利才能有一个和谐的居家生活。 贴文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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