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通讯员 赵凯 赵娟娟 记者 王瑞景) 钱不够花时透支银行卡,成为一些人的应急之道。但很多人不知道,如果恶意透支不归还,还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从而获刑。9月29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李某本为某单位职员,由于消费习惯不好,日子过得很拮据。后来妻子生病,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其生活质量急转直下。变卖家产、借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凑起来的钱依然不够妻子的治疗费用,在大量外债的情况下,李某萌生了透支刷卡消费的念头。2007年3月和7月,他分别使用其名下的银行信用卡透支8000余元,使用银行贷记卡透支9000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未还。今年6月份被抓获后李某主动将诈骗款本息共计43000余元归还。
9月29日,法院依法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18000余元,数额较大,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归还全部透支款息,并为可能判处的罚金执行提供了财产保证,确有悔罪表现,判处李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