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消息(记者邢志彬 通讯员 陈士栋)10月11日,泰安的华某等三人租了车,买了全套绑架工具准备去高校作案,但还没来得及作案就被巡逻民警发现了踪迹。
据民警朱峰介绍,10月11日晚,泰安刑警大队现行中队在青山西路附近巡逻时,发现在一家招待所门口停着一辆红色轿车,但车牌被迷彩布包裹着,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很快找到了轿车车主华某、玄某等三人,在对车辆进行搜查后,共发现了警棍、麻袋、绳子、胶带、口罩、手套等用作绑架的作案工具。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都是泰安郊区的无业人员,其中一人有过前科。三人在公交车上偶然认识,并一拍即合准备通过绑架勒索,赚取不义之财。他们原本打算绑架在泰安打工的外地女性,但考虑到外地汇款不方便,就把作案目标定在了大学生身上。10晚,他们到山东农业大学校园和周边网吧里踩点,发现校园里有警务室,于是三人提高了警惕,蹲守了一夜没有作案,筹划11日再去作案,没想到11日晚上还没有出门就被民警发现了踪迹。
民警介绍,三人的作案工具都是从附近市场购买的,作案车辆也是从租车公司租借的。现在初步确认该团伙没有作案的历史,民警将对他们作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