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盛来运,18日在三季度经济运行发布会上,回应了有关“居民收入增长数据跟实际感受有出入”的问题。他表示,前三季度工资性收入增长11.9%是名义的增长。
据统计,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1788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1元,同比名义增长13.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1.9%,转移性收入增长11.2%,经营净收入增长30.4%,财产性收入增长23.4%。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875元,同比名义增长2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6%。其中,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21.9%,家庭经营收入增长20.4%,财产性收入增长6.2%,转移性收入增长22.0%。
对于记者有关“居民收入增长数据跟实际感受有出入”的问题,盛来运说,前三季度工资性收入增长11.9%,是名义的增长。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经济形势平稳、就业形势好于预期,而且企业的利润也在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职工的薪水和津贴也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今年以来各地还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的幅度还不小,全国平均在20%左右。另外,从全国的角度来看,今年各地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标准。
“所以,工资性的收入才有这样一个增长速度。如果要是没有这个速度的话,大家又该说又没‘跑赢’CPI了,这是名义增长速度。”盛来运说。
此外,盛来运介绍说,这些统计数据都来自于国家统计局专门负责的抽样调查。城镇的收入来自于城市的住户调查,这个调查样本,全国有将近7万的调查户,而且数据收集是由国家统计局直属的调查队以及专职的调查员来进行。原始数据的采集是来源于调查户,样本户一旦被随机抽选,记账员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记账,调查人员每个月把基础的数据收集以后,录入计算机,然后再传给国家统计局,是采用这样的办法来收集我们的调查数据的。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