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淼
近日,市民刘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在省道343山亭徐庄路段,道路的一侧停靠着一辆警车,而在警车对面的不远处,放置着两个测速仪器,而交警则坐在警车内,该市民认为山亭交警此举涉嫌“偷拍”违章超速车辆,而他认为“偷拍”违章的行为很不恰当。18日,记者对此展开了采访。
读者报料>>
路边警车涉嫌“偷拍”
17日,市民刘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称前些天他在路过省道343山亭徐庄段时,发现有交警在路边放置了类似拍摄违章的仪器,并且对面有一辆警车,交警就坐在里面。刘先生表示,交警涉嫌“偷拍”的做法是否恰当在枣庄市民中展开了激烈讨论,并且他还给记者提供了热心网友拍摄的照片。
记者在照片上发现,在路边确实停靠着一辆警车,而且警车的车门是打开的,而警车对面的路边,放置着两个黑色的仪器,看起来的确像测量超速行为的摄像头。
刘先生表示,如果当时交警部门真的是在该路段“偷拍”,那么交警部门该不该这么做,有没有权利这么做,是他比较关注的问题。
市民热议>>
路边“偷拍”做法妥不妥
18日,记者就交警部门查处违章涉嫌“偷拍”的事情做调查,市民存在较大争议,其中多数市民认为,“偷拍”做法可能不妥,但是对一些违章驾驶的驾驶员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
一位姓王的女士告诉记者,她觉得交警的这种做法可能欠妥当,但是对于一些违章驾驶的驾驶员来说,这样做可以对他们起到震慑作用,现在很多驾驶员都超速驾驶,只有在有摄像头监控的地方才降速,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因此交警这样做也可以理解。
68岁的王先生说:“我很支持交警的做法,违章驾驶就应该罚,现在各地经常出现一些重大的交通事故,超速驾驶是一大元凶,现在很多时候都是正常行驶的行人被车撞,人们为什么要对此产生争议?如果所有驾驶员都按交通法规驾驶,偷拍不偷拍的有什么两样。”
但是也有人对此表示不理解,身为驾驶员的马先生认为交警这样做不对,“这样做对驾驶员很不公平,侵害了我们的知情权。”马先生说道。
交警解释>>
确实是在测速,但属正常拍摄
18日,带着刘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枣庄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的李晓曦副科长,李晓曦告诉记者,当时山亭区交警确实是在测速,但是属于正常拍摄,并不是所谓的“偷拍”。
李晓曦告诉记者,现在移动摄像头有两种,一种是用三脚架直接安装在警车上,随着警车的行驶进行拍摄,另一种则是没有三脚架的摄像头,需要交警将其安置在需要检查道路的路边。
李晓曦表示,山亭区交警的做法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他说,当时巡逻的交警携带的是没有三脚架的摄像头,因此将他们放置到路边,而测速时警车也需要停靠在路边,因为停在道路上有可能会带来潜在的交通危险,因此交警当时的做法完全符合相关规定。“现在既然市民对这件事情的争议很大,我们也讨论了,并作出了相关改正,我们市交警支队已经通知山亭方面,将在摄像路段增加标志牌,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前方有测速仪器,一定要安全驾驶。”李晓曦补充道。
最后,李晓曦表示,他们安装测速仪器主要是为了让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时注意行驶安全,不要超速,为了自己和行人的出行安全,一定要按照交通法规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