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18日讯(记者 陈新 通讯员 钱继红)妻子李某起诉离婚,丈夫张某却指出妻子早已和他人结婚了,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离奇的离婚案件。
泰城市民张某与李某十年前打工时认识并恋爱,很快结婚,并生育一男孩。但随着时间推移两人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之后妻子李某带着孩子到娘家住了一年多。2008年1月份,李某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由于当时张某不同意离婚,李某又未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效证据,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近日,妻子李某又到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法院立案后,主审法官和张某取得了联系,给他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张某就给法院送来一份妻子已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证明材料。该材料显示,李某已于2008年4月份与他人登记结婚。主审法官仔细审核两份案件相关材料,发现张某提供的材料中李某的信息与李某本人信息相同,确实是李某本人。主审法官立即与李某联系,面对法官,李某对材料中提及的事实并未否认。
一起离婚案件牵扯出了涉嫌重婚案件,由于妻子李某涉嫌重婚罪,这起李某与张某离婚的民事案件,目前已经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