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 吕增霞) 18日,全省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在东营召开,省环保厅、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地市的环保人员前来东
营参加会议。记者从会上
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国控企业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从2012年4月1日起,所有省控企业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核定、征收情况还要纳入对各市环保部门有关工作的年度考核。目前东营是全省为数不多的全部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的地市,并且在环境自动监控水平上位居全省前列。
据悉,2009年、2010年,在环保部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中,山东省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从全省的情况看,济南、东营、枣庄等市全部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
据了解,自2005年起,东营市环保局就将“蓝天碧水监控工程”作为全局的一项中心工作,经过三期建设,完成了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设备选型安装联网等一系列建设项目。全市形成1个市级监控中心、5个县级监控中心、97家重点污染源(105台套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10家污水处理厂(20台套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备)、15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8个河流自动监测站、1个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的全市环境自动监控格局。2011年,东营市又投资700余万元,新建4个河流自动监测站;投资200万元,新建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站、重点污染源监测点位、河流及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年均运行率95%以上,准确率90%以上,共上传存储自动监测数据1500余万个,环境自动监控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会上还公布了排污收费进度目标,从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国控企业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2012年4月1日起,所有省控企业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核定、征收情况还要纳入对各市环保部门有关工作的年度考核。对市控企业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的时间,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晚不能迟于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