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名推荐制”面向中国内地施行。凡中国内地有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中学均可申请。
2、“实名推荐制”实行年度申请制。具备条件的中学校长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中学和本人名义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表格等材料,并阐明申请理由。
3、在上一年度“实名推荐制”工作中操作规范,被推荐学生素质突出的中学,可直接获得下一年度推荐资质。具体中学名单由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4、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中学的办学特色、生源质量等因素,对学校进行评议。对于地处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学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5、根据评议结果,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将初审通过的中学所在地区、中学名称、中学校长姓名、推荐名额数量等有关信息在北大招生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中学,即获得本年度“实名推荐制”推荐资质。北大招生办公室向获得资质中学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并提供具体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