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贺鸿 通讯员 张树鹏) 近日,夏津县的林先生因自己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屡次出现黑屏,要求商家为其换机遭拒,后经夏津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调解,最终商家为林先生更换了笔记本电脑。
林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9月,他购买的一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在保修期内共黑屏3次,商家先后为其更换了3次屏幕。今年10月,林先生的笔记本电脑再一次出现黑屏,林先生要求销售商为其换机,商家称林先生购买的笔记本电脑黑屏是因为电脑高压板损坏,可以为其维修,但是其中更换的部件费用需要林先生承担,并且商家拒绝了林先生的换机要求。随后林先生来到夏津县工商局对商家进行了投诉。
经夏津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为林先生更换了一台同型号的笔记本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