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段慧娟) 21日上午,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鲁冀公安检查站时,因司机无驾证被德州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据了解,该车属于天津某电动车有限公司,驾驶员刘某和4名乘客都是该公司职员,他们是去南京参加电动车展。
本来该车是由持有驾驶证的张某驾驶,途中张某竟将车交由未获取驾驶证的刘某驾驶,造成刘某交通违法。高速一大队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张某吊销了驾驶执照,并对两人各处罚2000元罚款。
“将机动车交由未获驾驶证的人驾驶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在高速上,车辆速度较快,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大家提高安全意识。”一大队一位民警如是说。